(现时没有已排期的聆讯。)
申请
个案编号2011年第1号
[根据第528章版权条例第156(3)条申请批出特许]
原诉人:
Profit Chart Development Limited, Capital More Co. Limited, Jadeway Corporation Limited, Easway Development Limited, Neway.com Technology Limited, Superfeel Limited, Lionway Corporation Limited, Perfect Galaxy Limited, Hundred Art Investments Limited, Star Business Limited, Century Advance Limited, Song Advance Limited, Follow HK Limited, Modernline Limited, Silver Benefit Limited, Wonderful Limited, Comegreat Limited, Winflow Limited, Sunway Creation Limited, Growson Limited, Autoflow Limited, Well Dragon Limited, Well Power Pacific Limited, Cheerway Limited, Multiprize Limited, Happy Show Limited, Legend Supreme Limited
答辩人:
Hong Kong Recording Industry Alliance Limited
- 申请在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八日提出。
个案编号2010年第1号
[根据第528章版权条例第163条申请批出特许]
原诉人:
Neway Music Limited
答辩人:
K-Net Entertainment Int'l Limited
- 申请在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九日提出。
个案编号2010年第2号
[根据第528章版权条例第155(3)条及/或第156(3)条申请批出特许]
原诉人:
Neway Music Limited
答辩人:
Hong Kong Karaoke Licensing Alliance Limited
- 申请在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提出。
- 指示聆讯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进行。
- 非正审申请的聆讯于二零一二年七月五日进行。
- 非正审申请的聆讯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进行。
- 非正审申请的聆讯于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进行。
- 非正审申请的聆讯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三十日进行。
- 非正审申请的聆讯于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进行。
- 实际聆讯于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及十一日、九月六日、八日、十一日及十三日、十月三十日至三十一日、十一月一日至三日及二十日、十一月二十二日、二十八日至三十日、十二月一日、四日、六日、十二日、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二月十三日、四月十二日、十三日、十八日、二十日、五月二日、九日、十五日及十六日、六月二十九日、七月三日至五日、十日及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四日进行。
- 裁决已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发布。
- 有关特许计划费用的聆讯于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进行。
个案编号2009年第1号
[根据第528章版权条例第158条申请批出特许]
原诉人:
Neway Music Limited、益智发展有限公司、溢多有限公司、俊姿有限公司、悦威发展有限公司、新华科技有限公司、豪威行有限公司、百艺投资有限公司、Star Business Limited、溢铭有限公司、Superfeel Limited、Song Advance Limited、富乐香港有限公司、新线有限公司、亮宜有限公司、百高行有限公司、新华福有限公司、锦廸有限公司、铭辉国际有限公司、兴栢有限公司、胜溢有限公司、新威基业有限公司、丰浚有限公司、达滔有限公司、桦龙有限公司及伟力太平洋有限公司
答辩人:
香港音乐版权协会有限公司及K-Net Entertainment Int'l Limited
- 申请在二零零九年五月七日提出。
- 指示聆讯于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及二十六日至二十七日进行。
- 非正审申请的聆讯于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进行。
- 非正审申请的聆讯于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进行。
个案编号2009年第2号
[根据第528章版权条例第163条发出转介通知书]
原诉人:
电视广播有限公司
答辩人:
华纳唱片有限公司、环球唱片有限公司、Sony Music Entertainment (Hong Kong) Limited 及 EMI Group Hong Kong Limited
- 转介在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发出。
- 指示聆讯于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六日进行。
- 非正审申请的聆讯于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四日进行。
- 指示聆讯于二零一一年八月二日进行。
- 申请在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撤回。
个案编号2009年第3号
[根据第528章版权条例第162条发出转介通知书]
原诉人:
电视广播有限公司
答辩人:
香港音像联盟有限公司
- 转介在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发出。
- 指示聆讯于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六日进行。
- 非正审申请的聆讯于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四日进行。
- 指示聆讯于二零一一年八月二日进行。
- 申请在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撤回。
个案编号2009年第4号
[根据第528章版权条例第162条发出转介通知书]
原诉人:
无线收费电视有限公司
答辩人:
香港音像联盟有限公司
- 转介在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发出。
- 指示聆讯于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六日进行。
- 非正审申请的聆讯于二零一零年五月十四日进行。
- 申请在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撤回。
个案编号2008年第1号
[根据第528章版权条例第158条申请批出特许]
原诉人:
California Red Limited
答辩人:
潮艺娱乐有限公司
- 申请在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提出。
- 指示聆讯于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进行。
- 个案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中止。
个案编号2008年第2号
[根据第528章版权条例第158条申请批出特许]
原诉人:
California Red Limited
答辩人:
博美唱片有限公司
- 申请在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提出。
- 指示聆讯于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进行。
- 个案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中止。
个案编号2008年第3号
[根据第528章版权条例第158条申请批出特许]
共同原诉人:California Red Limited、志荣有限公司*、豪协有限公司*、扬辉有限公司*、悦展有限公司*、冠劲有限公司*、超启有限公司*、绅康有限公司*、匡利有限公司*、益领有限公司*、卓昌有限公司*、俊盈有限公司*、骏善有限公司*及俊宇有限公司*
答辩人:
音乐动力有限公司
* 于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六日加入成为共同原诉人
- 申请在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提出。
- 指示聆讯于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进行。
- 非正审申请的聆讯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进行。
- 实际聆讯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十八日至十九日举行(押后)。
- 非正审申请的聆讯于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四日进行。
- 实际聆讯于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日至十七日及二十九日举行。
- 申请在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撤回。
个案编号2008年第4号
[根据第528章版权条例第158条申请批出特许]
原诉人:
California Red Limited
答辩人:
Silly Thing Records Company Limited
- 申请在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提出。
- 指示聆讯于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八日进行。
- 个案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八日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