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内容

版权公告

本网站所载的资料,除另有注明外,皆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府”)的版权保护。受政府版权保护的资料可以任何形式或媒体免费复制和分发,作个人用途、供机构内部使用或用作提供专业服务, 唯须符合下列条件︰

  • 复制本不能转售或以商业形式分发;

  • 复制的资料必须准确,并不得用以侵犯政府的精神权利;以及

  • 必须注明资料来源和版权拥有人。

上列允许用途只适用于由政府拥有版权的资料。若涉及第三者版权,在复制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有关资料前,必须获得版权拥有人的允许。

任何人如欲转售或以商业形式分发本网站内由政府拥有版权的资料,或作任何超越本公告准许范围的用途,请先与版权审裁处联络(电邮地址:secretary_of_the_copyright_tribunal@ipd.gov.hk) 。

免责声明

本网站提供的资料只供参考。政府没有对本网站所提供的资料的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隐含的保证。

如其他网站连结到本网站,或本网站连结到第三者网站,政府不会就这些网站的内容负上任何责任。本网站或会载有其他人士/机构提供的资料,政府并没有核准或认可这些资料的准确性。

对于与本网站有关连的合约、侵权或任何因由所引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政府概不承认任何责任或法律责任。政府无须给予任何理由,即可行使绝对酌情权,随时删除、暂时停载或编辑本网站的资料。使用者须负责自行评估本网站所载或与本网站有关连的所有资料,并应在根据该等资料行事前,先核实资料的真确性,以及征询独立意见。

无障碍网页守则

版权审裁处承诺尽力确保本网站符合万维网联盟(W3C)《无障碍网页内容指引》(WCAG)2.1 AA级别标准,但本网站内部分网页之存档资料,未能完全符合无障碍网页级别标准的功能。如你需要以无障碍格式阅览此等资料,请电邮至secretary_of_the_copyright_tribunal@ipd.gov.hk,我们将竭尽所能,为阁下提供以所需格式制备的资料。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