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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編號2010年第2號

原訴人: Neway Music Limited
答辯人: Hong Kong Karaoke Licensing Alliance Limited
主審法官:
  • 王桂壎先生 B.B.S., J.P.(主席)
  • 朱慶華女士(普通成員)
  • 黃永恩先生(普通成員)
聆訊日期: 二零一七年八月九日及十一日、九月六日、八日、十一日及十三日、十月三十日至三十一日、十一月一日至三日及二十日、十一月二十二日、二十八日至三十日、十二月一日、四日、六日、十二日、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六日、二月十三日、四月十二日、十三日、十八日、二十日、五月二日、九日、十五日及十六日、六月二十九日、七月三日至五日、十日及十一日、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裁決日期: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裁決(請參閱英文版)
有關特許計劃費用的聆訊日期: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日
裁決日期: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
裁決(請參閱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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